《中国知识产权报》刊发我校法学院(知识产权学院)院长王肃教授专题文章
10月25日,《中国知识产权报》“知识产权护航企业扬帆出海”专题刊发我校法学院(知识产权学院)院长王肃教授、《锚定“量”“质”齐升 培养涉外人才》专题文章。全文如下:
锚定“量”“质”齐升 培养涉外人才
王肃
涉外知识产权人才是企业处理知识产权涉外纠纷、强化知识产权海外布局的关键,关系到助推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和国际知识产权领域话语权的提升。按照人才的划分逻辑,涉外知识产权人才一般包括涉外知识产权司法人才、涉外知识产权行政人才、涉外知识产权管理人才、涉外知识产权服务人才、涉外知识产权教育与研究人才等。当前,这些人才的“量”与“质”与我国企业发展实际需求及政策要求有很大差距,其中的涉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人才、涉外知识产权企业管理人才较为缺乏。
一般来说,涉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路径主要包括两个:律师转型和高校培养。其中,我国现有律师中精通涉外法律和知识产权的人才数量较少,要转型涉外知识产权的人才就更少了,现有律师转型显然不能满足我国企业对涉外知识产权人才的需求。高校培养方面,我国本科生的培养属于“大众化教育”,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可能更寄希望于硕士与博士层面的“专门教育”。2022年,国务院学位委员会、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知识产权专业学位类别,这是专门培养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的新起点,为涉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提供了初步保障和基础。此外,根据我国研究生学位设置以及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现状,硕士、博士学位培养主要在学术类与专业类的法学、工商管理、管理科学与工程、图书情报学等学科中开设“涉外知识产权”相关方向。2023年,教育部办公厅等部门在有关高校设置了“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”,各省教育厅也在相关高校设置“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”,在这些基地建设中,也可探索涉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相关内容。
由于知识产权本身的跨学科性,培养企业涉外知识产权人才一般有复合型、国际型、实务型特点。复合型涉外知识产权人才既要具备扎实的国内法基础,也要掌握知识产权经济与管理知识,以及科学技术的一般原理与前沿动态,以便在处理知识产权国际事务时有足够的知识储备。国际型涉外知识产权人才要求掌握并熟练运用国际通用语言,着重掌握国际法,具有国际视野、跨文化思维,熟悉当地习俗和生活工作习惯,能够高效处理涉外知识产权事务。实务型涉外知识产权人才则要求注重培养实践能力,能够在 WTO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(WIPO)等国际组织,国际商事仲裁组织,涉外法庭、涉外企业和外资企业,国际贸易促进机构等涉外工作环境中,具备与涉外当事方沟通交流、交涉谈判的能力。当前,培养企业涉外知识产权人才尤其需要关注国际贸易、国际投资、国际金融、境外上市、投资并购、数据交易以及电商、建筑工程等领域中的知识产权问题。
涉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,一方面可以探索在高校探索“双师”课堂,即校内知识产权理论方面的老师与校外知识产权实践方面的老师,按照培养方案中每门课的特点,设置各自侧重的涉外知识产权讨论内容,实行同堂圆桌授课;另一方面,可以探索多元化培养模式,有条件的高校可以遴选研究生到相关国际组织实习,其他高校要创造条件派学生到外资企业、有涉外业务的律师事务所、仲裁机构、公证机构等去实习锻炼,或者参加模拟联合国活动、“挑战杯”学科竞赛、法治辩论赛,亦可组织全国性或区域性的“涉外知识产权事务处理大赛”等。此外,还要重视国外实践,鼓励支持涉外知识产权人才适时到相关国家、地区进行实地实习、实践,与涉外当事人打交道,积累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的经历经验。
值得一提的是,高校涉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师资应该是精英团队,可以鼓励相关学科或专业技术带头人参与或主导人才培养,注重国内外实践训练,培养不同领域、不同层级、不同学科背景的涉外知识产权人才,并定期对涉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效果进行科学评估。通过多种形式和举措,才能确保涉外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“量”“质”齐升,从而助力我国企业有效处理知识产权涉外纠纷,不断提高参与全球市场竞争的能力水平。
下一条:河南日报客户端刊发我校党委副书记、工会主席宋晓炜署名文章:中原工学院:念好资助“六字诀” 助力学生成长成才
【关闭】